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近日,淇县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此次提标,淇县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50元、500元提高至702元、562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25元、250元提高至351元、281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提高至低保标准的1.3倍。
截至目前,淇县已发放1~7月城乡低保金1282.62万元、特困供养金479.16万元,共惠及困难群众5.7万人次,其中7月提标资金27.67万元已足额发放到位,确保每一名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郭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