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联手 环资案件联动办 守牢环保安全线

2026-03-17 11:28:26   来源:河南经济报

  近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属地法院与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协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对因同一违法行为引发的两起环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联动化解工作。通过“一案双立、两院协作、府院联动”的工作模式,成功促成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争议实质化解、多方共赢,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某工程公司在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投入生产过程中,未建成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即擅自投入使用,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双罚制予以行政处罚。该公司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不服处罚决定,向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与行政处罚的平衡,且当事人诉求与执法考量之间存在分歧,若简单判决难以实现矛盾根源化解。

  案件受理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襄城县人民法院的审理工作,及时启动跨域司法协作机制。两地法院法官共同梳理案情,全面核查违法事实、企业整改情况及经营实际,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同时,依托府院联动平台,与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对接,就“依法履职与柔性执法并重、实质解纷与源头预防结合”达成共识。

  调解过程中,两地法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一方面向企业严肃阐明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环保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建议行政机关在法定裁量权范围内,综合考量整改实效与企业实际,优化处理方式。经多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就处罚金额、缴纳期限等核心内容达成一致,两起案件同步圆满化解。

  此次联合化解工作,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通过跨域司法协作,充分发挥环资审判集中管辖优势与属地法院协同效能,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促进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温度,实现“一案结、多案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赵文琪)

编辑:张茜

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河南经济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3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豫ICP备2023003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