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新规 从受理到追责全闭环

2026-07-16 11:04:33   来源:河南经济报

  近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此次出台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监督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举报的积极性,推动举报奖励工作更加务实管用。

  厘清受理边界,规范举报秩序。《意见》首先明确了举报受理范围。针对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行业领域以外的举报,规定了转办路径,进一步厘清了举报受理边界。

  同时,对“扫街式”模板化举报等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实际效能的举报行为予以规范,引导群众精准举报、有效举报。

  完善核查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在举报核查程序方面,《意见》明确了核查属实后依法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的处置要求。

  《意见》建立了异议申诉机制——举报人可在10日内书面申请复查,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进行复查。同时,对超期、越级、重复申请等情形作出了明确处理规定,既保障了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也确保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奖励范围大幅扩容,新增37种举报情形。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是优化了奖励发放标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举报奖励情形。

  《意见》新增了37种举报奖励情形,覆盖多个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新增加油站、烟花爆竹等情形;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新增隐蔽工作面等情形;交通运输领域新增水上客运情形,并对道路运输相关情形进行了修改完善,此外还新增了煤矿领域情形。至此,举报奖励情形由之前的148种增加至185种,大幅拓宽了群众举报获奖励的覆盖范围。

  严惩诬告陷害,净化举报环境。《意见》还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严肃规定。对虚构、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负面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合法举报、如实举报,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氛围。

  此次七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从受理、核查、奖励到追责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闭环,标志着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迈上了更加规范化、精准化的新台阶。(王文力)

编辑:张茜

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河南经济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6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豫ICP备2023003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