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夏季空气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和“十四五”规划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涉VOCs行业企业执法监管工作,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近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执法行动。
此次执法检查坚持“双随机”监管与上一年度执法监管中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回头看”相结合,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
聚焦涉VOCs工业企业和油品储运销环节,在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自动监控设施、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企业自查、执法检查和行政指导、整改提升、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有序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监管职责,明确分工,落实大气、执法、监测、监控等部门责任,组织精干力量,有序扎实推进,确保执法检查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严格依法执法,坚持闭环管理。利用“执法+监测+监控+业务专家”模式,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内容和流程开展执法检查,力争把环境问题、违法行为发现到位,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有效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执法问题,落实“查处—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优化执法方式,注重指导帮扶。大力倡导企业争当行业标杆,对主动加强环境管理、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实行免除、减少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打扰;寓服务于执法之中,主动向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帮助排查风险隐患,帮扶改正问题和健全管理制度,为企业纾困解难。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监督。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体系,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治污,重点打击主观恶意性大、环境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树立法律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积极引导群众举报VOCs领域环境违法问题。(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