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 让历史遗留住房“名正言顺”

2025-06-17 15:19:21   来源:河南经济报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日前,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中心城区集资房、房改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不同产权类型的房屋确权难题提出系统解决方案,标志着周口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难集中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进入新阶段。

  自20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周口市中心城区存在部分集资房、房改房因历史原因未能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情况。此次出台的政策重点聚焦“部分产权过渡”和“集资房确权”两大核心问题,通过明确操作流程、完善补充机制,为近万户居民打通产权登记“最后一公里”。

  在房改房确权方面,《意见》明确允许产权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后,住户可按照“已交购房款÷85%×15%”标准补缴差额办理全产权登记。针对部分原始资料缺失的特殊情况,创新采用“合法来源证明+公示监督”的确认机制,既严守政策底线,又体现人文关怀。

  针对集资房登记难题,《意见》按“已取得部分产权证”“未取得部分产权证”“零星户未确权”三类情形分类施策,明确要求产权单位以建房成本价为基准核算差价,住户补缴差额并提供购房资料后即可办理产权登记。对于存在整栋楼确权不完整的情况,允许通过调取原始批文等替代性材料完善手续。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通过建立容缺办理、分类处置、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既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又严守“依法依规、廉洁高效”的底线。预计《意见》实施后,将惠及周口市中心城区上述两类未登记办证历史遗留住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登记难问题,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赵新建)

编辑:张茜

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河南经济报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河南经济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3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豫ICP备2023003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