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刘文文
11月3日,正在工作的鹿邑县人民法院法官姚红梅收到一位当事人发来的短信,称其儿子因上课不认真,受到老师批评,随后离家出走,整夜未归。所幸被好心人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希望姚红梅能帮助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这条短信将姚红梅的思绪拉回到2022年的一起案件中。
2022年9月,姚红梅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家在云南的女方远嫁至鹿邑县,后男方因犯罪被判刑十余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
审理过程中,姚红梅发现双方的三个未成年子女因无人看管,已被送至山东省某福利院抚养。在综合考虑孩子母亲整体情况后,姚红梅紧急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责任,亲自抚养三个孩子,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令发出后,孩子母亲按照要求亲自照顾三个子女上学和生活。在确认三个子女得到妥善安置后,姚红梅于2023年2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2024年1月,家庭教育令发出一年后,虽每次听孩子母亲报“平安”“喜讯”,没有眼见为实,仍放心不下,姚红梅自费购买棉衣并驱车赶往江苏泰兴。看到温馨的家庭氛围、孩子们饱满的精气神,姚红梅倍感欣慰;2024年年中,为进一步改善三个孩子的生活条件,姚红梅又进行了第二次回访,并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协助办理低保。
考虑到已一年多未见三个孩子及解决孩子心理问题的重要性,姚红梅当即决定开展第三次回访。今年11月5日,回访当天,姚红梅一行带着牛奶、饼干等食物来到孩子们的住处,逐一询问三个孩子的学习情况、与同学老师相处情况、是否遇到问题、未来理想等。她强调努力学习的重要性,介绍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及调适方法,鼓励孩子们勇敢地面对未来,坚持学习文化知识,树立远大理想,理解母亲的不易,要与母亲多沟通交流。三个孩子体会到母亲和姚红梅的良苦用心,纷纷点头应允。
万家灯火,彰显法治“柔情”。近年来,鹿邑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立足家事审判职能,积极推动家事纠纷通过调整、修复、弥合、复合等方式妥善化解,坚持在柔软处、细腻处入手,以“温情司法”守护“有情人”,多措并举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了万千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