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本年度职称评审的申报范围、政策调整及流程规范,聚焦标准优化、群体关怀与机制创新,涉及全省数十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据了解,《通知》对申报主体进行全面界定,明确将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纳入评审范围。在豫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也可参与申报。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排除了四类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当年年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手续的人员,确保评审资源精准投放。
《通知》指出,中小学教师系列2025年申报评审工作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配合现行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执行;高校教师评审监管力度加强。校级及中层领导、“双肩挑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申报情况须报人社部门知悉,纳入年度复核重点监管。医学类院校附属医院兼职教师需先取得主岗位职称,方可申报教师系列职称。
此外,《通知》还针对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人才推出专项支持政策。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不占单位结构比例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通过后纳入特设岗位管理。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1号)规定及相关倾斜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经所在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上传扫描件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高龙博 许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