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教基厅〔2026〕1号通知,发布《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以下简称《底线要求》),旨在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
《底线要求》以相关标准及政策文件为依据,是普通中小学校办学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参照执行。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提高省定标准,办好基础教育。《底线要求》明确,教育部门需对照要求梳理办学条件缺口,力争3年让所有中小学校达标;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财政部门统筹资金优先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优先审批和验收校舍建设;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落实情况纳入督导。
《底线要求》涵盖多方面,包括校园设置规范国旗、拆除或封存危房、实施封闭管理、保障消防安全、规范采光照明、提供安全饮水、配备桌椅、满足体育场地和设施需求、设置心理辅导室、配置教学设施、配备图书、保障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设立卫生室、配备保安和教师等,为中小学办学条件划定清晰底线。(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