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一女子因阻拦交警查处货车超载、拒不配合公务执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6月14日16时50分,汝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汝州市梦想大道路段有货车涉嫌超载,需派员处置。
接警后,该大队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核查,查实三辆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嫌疑,随即依法组织涉案车辆前往湾子超限检测站过磅取证。
当执法车队行至梦想大道板长庄路段时,冯某(女)驾驶二轮电动车横停在豫D货车车头前方,强行阻拦执法车辆通行,干扰交警超限超载整治执法工作。现场执勤民警多次对其开展法治劝导,讲明法律规定及违法后果,但冯某始终拒不配合。增援警力到场反复劝解后,冯某依然拒不避让,致使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当日18时30分,汝州市公安局煤山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处置,依法对冯某进行口头传唤,要求其配合调查,冯某拒不服从。为维护正常执法秩序、保障公务顺利开展,民警依法对其实施强制传唤,并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该案随后移交治安大队办理。
经调查认定,冯某故意阻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于6月16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冯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公安部门郑重提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碍、干涉。广大群众如对执法行为存有异议,应通过法定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切勿采取过激方式抗拒、阻碍执法。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共秩序。(郭世清 张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