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一与王某二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25年5月,王某一向郸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王某一抚养,婚生女由王某二抚养。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一拒绝将女儿交予王某二抚养,王某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干警及时与双方沟通,发现二人因抚养问题争执激烈、情绪激动,案件陷入僵局。为化解矛盾、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干警一周内两次前往王某一工作地河北省保定市,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并从亲情角度耐心劝解,引导其从孩子利益出发,互谅互让,弥补婚姻破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最终,双方打开心结,王某二顺利接回孩子,案件圆满执结。
该案不仅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也体现了司法温情与人文关怀。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任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