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202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工作。2026~2027学年,全国25个项目省份计划选派11356名教师赴脱贫地区支教,其中初中5151名、小学6060名、幼儿园145名。
通知明确,受援地区主要为脱贫地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等倾斜。各项目省要综合研判区域学龄人口变动趋势,优化省域内名额分配,加大跨县跨地市选派力度,加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
选派教师原则上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开展,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选派工作按照学年进行,大学生实习支教、特岗计划、短期基层巡讲及试用期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
通知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受援学校要组织本校教师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在选派渠道上,主要由各省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县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省内受援县。“三区”县数量较多的省份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解决。人才资源相对薄弱的省份可通过援疆、援藏、援青机制,依托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渠道,会商支援省份解决。
政策保障方面,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选派方、受援方及支教教师本人应签订三方工作协议。
经费保障方面,受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西部省份由中央财政负担,中部省份按1:1比例分担,东部省份由省级财政自行负担。其他教育阶段选派工作经费由派出地负责。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准摸清受援县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精准选派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支教教师,通过内部调剂、接收实习生等方式解决派出学校教师缺口问题。要加强监督评估,对选派计划完成率不高、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考核评价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并责令整改。
此项计划继续采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材料,各项目省份需于10月31日前填报选派教师花名册、工作总结和2027~2028学年教师需求表。(姚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