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测绘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2025-09-23 10:17:37   来源:河南经济报

  9月18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加强测绘工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推动测绘事业转型升级,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服务,《河南省测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9月7日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据了解,现行的《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于1995年制定、2004年全面修订,自修订以来已实施21年。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60条,相比现行《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删除23条、修改14条、增加46条。

  《条例》为何要修改?

  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工作,支撑治国理政、赋能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在经济建设、政府决策、粮食安全、防灾减灾、社会治理等领域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细化衔接上位法,适应新技术、新形势发展需要,保障河南测绘事业高质量发展,修订条例十分必要。随着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传统的测绘事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测绘地理信息已经成为改造传统产业、激活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和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特别是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后,在保障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促进成果社会化应用、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对测绘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亟须对现行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条例》修改后又有哪些新亮点?

  “《条例》增加了《新测绘新应用》一章,顺应了新技术发展需要,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共享和应用,旨在打造数字河南时空数据底座。同时,《条例》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监管,注重对地理信息获取、存储和使用的管理,加强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测绘成果、互联网地图等方面安全监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加强测绘基准建设方面,《条例》明确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规范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强化了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属地管护职责。为推进新型测绘发展,《条例》规定要加强新型测绘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提升地理信息开放水平,促进其在低空经济、平台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业态中的应用。

  针对测绘成果应用不足与工程建设项目测绘等问题,一方面,《条例》聚焦测绘成果高效应用与安全保障,加大测绘成果供给共享力度、加快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明确相关成果用于政府决策、国防建设和公共服务时应无偿提供。同时,通过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建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安全制度,强化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另一方面,《条例》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项目测绘痛点,细化“多测合一”要求,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需执行统一测绘标准,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成果只提交一次,推动各环节数据共享互认,从根源上避免重复测绘和多头提交。 (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陈庆贺)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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