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韶兴与仰韶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张惠贤应邀走进韶州中学,成功调解一起因学生课间打闹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事情发生在韶州中学校内,两名学生在课间玩耍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其中一名学生牙齿受伤。事后,双方家长多次协商赔偿未果,矛盾逐渐激化。若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费精力,更可能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
考虑到涉事双方均为未成年人,纠纷源于日常嬉戏而非主观恶意,为避免诉讼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刘韶兴与张惠贤走进校园,联合校方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刘韶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家长细致讲解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客观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耐心倾听家长诉求,以情理相融的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张惠贤逐一梳理医疗、护理等费用明细,协助释法明理;校方也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法院与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家长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表示将在医疗方案出来后积极配合校方解决纠纷。整个调解过程未给涉事学生带来心理负担。
此次走进韶州中学现场调解,是渑池县人民法院践行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生动实践。既能快速化解矛盾,节省司法资源与时间成本,又能有效避免诉讼对未成年人心灵造成创伤。
同时,法官在调解现场同步开展简易普法,讲解校园安全防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友善相处,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校方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从源头预防此类嬉戏纠纷再次发生。
渑池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普法调解活动,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防线,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位孩子的成长之路。(张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