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大杨集镇财政所所长 田志强
财政所作为基层财政管理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其内控建设不仅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的“防火墙”,更是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效能、维护政府公信力、支撑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当前基层财政工作日益精细化、规范化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强化财政所内控建设,将内控要求融入资金管理、票据流转、岗位履职等每一个环节,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以下几点探索构建贴合基层实际、兼具实用性与约束力的内控体系路径,为财政所筑牢管理“防线”、提升服务质效提供参考。
强化内控建设,首要任务是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全员内控意识。一方面,需将内控教育纳入财政所常态化学习,通过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形式,让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内控不是“束缚”而是“保障”,从“要我内控”转变为“我要内控”;另一方面,明确所长为内控第一责任人,建立“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将内控要求融入资金拨付、票据管理、档案保管等每一项具体工作,避免“上热下冷”的执行断层。
完善制度体系是加强内控建设的核心支撑。财政所需结合实际,细化内控流程,做到“事事有规矩、步步有监督”。例如,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双人对账、分级审批”制度,明确资金拨付的申请、审核、拨付三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杜绝“一人包办”;在票据管理上,建立全流程台账,确保票据与资金流向一致;在岗位设置上,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避免岗位重叠引发的风险。同时,制度需动态更新,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及时修订,确保制度的适用性与时效性。
健全监督机制是确保内控落地的关键保障。财政所需构建“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双重体系:内部可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定期对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外部则需主动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审计机构,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公示栏、政务平台等公开财政收支情况,接受群众质询。此外,需将内控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严格执行内控规定、有效防范风险的个人予以表彰,对违反内控规定的行为严肃追责,形成“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
财政所的内控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从意识、制度、监督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唯有将内控要求融入日常、落到实处,才能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提升管理效能,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