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直指食品直播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三大痛点。
近年来,直播电商凭借互动性强、交易效率高等优势,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食品安全乱象。部分直播间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频频出现,主播通过虚假宣传将普通食品吹成“神药”,食品类别混淆误导消费者决策,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行业秩序。此次发布的《规定》正是对此类乱象的精准回应,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监管要求,为直播电商食品领域建立起全链条监管框架。
作为直播电商活动的核心载体,平台被视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规定》针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管控流于形式等问题,提出四大创新性监管举措,对平台责任作出刚性约束。
一是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从源头把控风险。《规定》要求平台必须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建档,每六个月更新一次档案信息;首次开展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必须经过身份核验和食品安全培训,杜绝“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现象。这一要求填补了以往平台在主播资质审核环节的漏洞,确保参与食品直播的主体具备合规能力。
二是创新风险管控体系,实现主动预防。平台需结合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列为重点管控内容。同时,平台要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等方式主动识别风险,并及时推送风险提示。这将推动平台从被动应对投诉,转向主动发现和解决隐患。
三是健全内部管理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平台需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交易规模相匹配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平台主要负责人每月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确保风险问题及时得到处置。这一规定将食品安全责任具体到人,避免了内部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置力度,杜绝“以罚代管”。平台一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根据违法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需及时落实管控要求。这一举措打破了以往部分平台对违法直播间“轻处罚、重收益”的纵容态度,倒逼平台切实履行监管义务。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规定》释放出明确监管信号:平台必须对直播间的“人”和“货”全面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落实管理要求,一旦出现问题需承担相应责任。这将推动平台责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筑牢直播间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规定》的另一核心内容是明确了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为食品销售划定“红线”。这些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的食品,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等。同时,《规定》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行为,比如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与药品的区别等。
这些规定既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要求,又结合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明确了具体规则,为食品直播行为划定了清晰的“底线”。业内人士认为,新规的出台将有效净化直播电商食品市场环境,让消费者在直播间能够“明明白白消费”,同时也将推动直播电商食品行业向规范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记者 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