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检察办案流程,统一本地办案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切实提升基层司法办案质效。近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雅,襄城县公安局副局长董娟,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襄城县公安局法制部门、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襄城县检察院、襄城县公安局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主任董文祥通报了2026年上半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侦查取证不规范问题,以具体案件为切入点,逐项梳理了在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办案程序衔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就提升侦查取证质量、强化内部审核把关、加强检警沟通衔接等方面提出来明确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
随后,检察干警以PPT形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进行解读,围绕两个标准的出台背景、重点条文及实务应用,重点突出对证据审查、社会危险性评估及涉案财物查处关键环节的新要求、新变化。
与会检警双方结合实际,就标准落地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后续精准适用新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董娟强调,一是要转变思想认识,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将新标准贯彻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通报内容逐项自查,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从源 头上堵塞取证不规范漏洞。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在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关键问题上统一尺度,形成合力,共同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李雅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此次联席会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晰标准、直面问题的重要会议。要以新标准实施为契机,推动检警双方共同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统一捕诉质效标准,更加明晰责任与使命。一要紧扣“尊重和保障人权”,统筹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要深化“侦协办”实质化运行,确保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依法全面客观。三要防范办案风险与提升整体办案质效,对照新标准,推动侦查取证精细化,审查起诉规范化、全面化。
对标质效标准,清晰短板不足,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一要统一证据收集标准,注重客观证据及社会危险性、涉案财物配套证据全面收集,程序合法证据的全面调取。避免反复补查、证据排非风险。二要统一捕诉标准、程序公正标准,提高刑检案件质量。三要统一责任追究标准,杜绝(不)捕后不作为、慢作为。
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双方办案责任,推动案件质效与人员素能双提升。一要健全案件提前介入、疑难会商机制,强化源头把控。二要针对不捕、退捕及挂案等环节,建立双向反查机制,着力解决程序空转、久拖不决等突出问题。三要依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把关和侦协办桥梁作用,定期开展同堂培训、案件复盘,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筑牢襄城案件质量根基。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刘阳杰 顾慧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