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按照《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3—2025年)》约定,山东省作为受益方,按照协议标准,兑现我省2024年度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6207万元。
2021年4月,山东省与河南省签署《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综合考虑黄河水情和两省实际,以黄河干流刘庄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进行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在这份“对赌协议”中,双方约定,两省交界黄河水域,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双方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级,山东给予河南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级,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同时,刘庄国控断面关键污染物年度指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反之,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
自2021年《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签署以来,我省不断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施“净水入黄河”工程,推进金堤河“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抓实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力以赴确保履约,实现黄河干流水质稳中向好,刘庄国控断面总氮年均浓度低于上一年年均值。
据了解,豫鲁两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山东省已累计兑现我省生态补偿金2.5亿元,有力保障黄河流域水质稳步改善,推动形成同心协力保护黄河的良好格局。 (记者 刘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