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邑县司法局卫真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在矛盾纠纷调解中,该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作用,做到在纠纷调解中普法、在普法宣传中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街道办实际,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通过合法方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坚持深排细查,摸清底数思路清。该所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无小事、矛盾纠纷无小事”的服务理念,严格落实“周排查、月汇总、季分析”工作机制;围绕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土地权属争议等重点工作内容,统筹驻村干部、民辅警、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多方力量,通过走村入户、敲门进院等方式,全覆盖开展排查和摸底工作;针对辖区返乡务工人员、生活困难人员、“三失一偏”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深入排查,切实下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加强部门联动,排忧解难化解心结。针对“三失一偏”人员,该所密切与街道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和村干部等部门合作,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班,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的作用,结合司法所干警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调解技巧,形成工作合力,调解效果显著。同时,对未达成一致结果的矛盾纠纷,通过周例会进行讨论,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实行跟踪化解,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掌握调处意愿,优化方案措施,进一步提高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
全面跟踪回访,确保实质性化解。为防止已调处的矛盾纠纷复发反弹,该所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回访制度,对所有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严格做到“应访尽访”,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涉访案件的跟踪回访力度,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跟踪掌控,采取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矛盾纠纷化解的满意度,进一步掌握调解协议是否正常履行、矛盾是否被转移等情况,避免“表面和解,背后斗气”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周凤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