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吉娜
2月27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和该条例修订完善和今后推广实施相关内容,条例共27条内容。
“《条例》的立法目的,就是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目前,全市共有37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75个村落入选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均居全省第一,其中,郏县还入选了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临沣寨、马街村、鹁鸽吴村等一大批在全国叫得响、传得开的特色传统村落备受各界关注。通过这项立法,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对于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传承,推进我市文旅事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浩介绍说。
传统村落作为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宝贵资源,只有坚持以保护优先理念为指导,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走偏走邪,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对传统村落的有效保护。
据平顶山市住建局副局长王赓介绍,2012年以来,平顶山市住建局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原则,建立“一排查、二申报、三核查”三步工作法,做到“应保尽保”。
在以往基础上,平顶山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累计争取中央资金1.25亿,省级财政资金6840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
2021年,郏县冢头镇李渡口村确定为河南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示范村,鲁山县梁洼镇鹁鸽吴村确定为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平顶山市郏县入选2022年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在保护的同时,注重和文旅产业融合,促进了活化利用,形成了一批乡村旅游的新热点。
为促进条例落实,平顶山市在各县(市)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五个一”机制:即县(市)人民政府确定1名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1名领导,负责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每个传统村落落实1名以上对口指导专家,涉及重要节点和传统建筑的修缮改造方案必须经专家签字同意;每个传统村落聘请1名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带班工匠主持保护建设项目的实施,并指定1名以上热心保护工作的本村常住居民担任村级联络员,负责宣传保护政策、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等工作。
编辑:薛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