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村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已开工36807户 要做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 记者 孔凡哲)9月26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9月22日,全省村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已开工36807户、竣工19219户。其中,采取修缮加固方式的已开工32220户、竣工17980户。目前,村民因灾受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今年7月份的特大洪涝灾害造成全省农村住房倒损260953户。其中,倒塌33338户、严重损坏72190户、一般损坏155425户。
据介绍,灾后重建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采取农户自建与政府组织统建、原址重建与异地新建、政府补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对损毁程度较轻、农房损毁数量较少的村庄组织村民及时恢复重建。
省住建厅发挥技术优势,组成“万人技术服务团”,指导市县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政策要求,对受灾房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安全评估,共评估农村损毁住房26万户。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持续开展受灾村民住房安全评估工作,持续关注受灾村民住房损毁动态变化情况,坚决做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
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方面,将按照《河南省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执行,重建资金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由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受灾群众自行负担部分资金的方法进行分级承担。
在保障重建资金方面,我省根据户均约3.5人,人均18平方米计算,户均基本住房面积为63平方米,每户基本住房保障重建成本约6.3万元,由中央补助2.5万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2.5万元、受灾群众自行负担1.3万元。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加固户均测算5000元,中央补助2000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2000元、受灾群众自行负担1000元。市县根据农房受损核准情况统筹使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
质量监管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房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农房建设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各地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多管齐下,抓住当前黄金施工时期开展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重建房屋施工质量安全。
在时间节点要求上,一般损坏进行修缮加固的,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村民进行自建的,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政府统建的两层以下(含两层)安置点,原则上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住房主体建设任务;政府统建的多层安置区,原则上2022年6月底前要具备入住条件。
截至9月22日,全省村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已开工36807户、竣工19219户。其中,采取修缮加固方式的已开工32220户、竣工17980户;采取分散安置方式的已开工4587户、竣工1239户。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涉及6个省辖市、13个县(市、区)、138个集中安置点(区),全部完成选址工作,已完成村庄规划的有134个、已开工建设的有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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