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充分享有“扫码自由”
■河南经济报 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据新华社报道,当前,扫码支付已成为一种日常,但也给消费者带来困扰。在停车缴费、点餐等消费场景中,消费者几乎都会被要求扫二维码或关注公众号,否则就不能实施下一步操作,而消费者被迫同意个人信息授权后还存在垃圾广告推送多、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大等问题。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授权人民日报微博发布了8个消费领域的典型“霸王条款”,虽然强制扫码或关注公众号等行为未被列入,但在笔者看来,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霸王条款”。
在诸多消费场景之中,扫码支付快捷方便,这本身是一件好事。然而,这绝不意味着某些经营者可以任性地在支付方式上进行强制“捆绑”。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强行要求消费者扫码支付,并设置重重障碍,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仅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违反了民法典对“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其实,经营者煞费苦心地设置多层操作,目的就是通过获取更多消费者个人信息,以此固化目标人群,进行营销广告的精准推送。可是,如果这种商业操作不是建立在消费者自愿、充分知情的基础上,那么,经营者就涉嫌违规违法。须知,即便是在扫码支付已经成为惯例的互联网时代,选择何种支付方式也是消费者的权利。强制扫码支付或关注公众号等行为,轻则给消费者带来繁琐不便、垃圾信息骚扰等困扰,重则可能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为财产安全埋下隐患。因此,遏制乃至彻底铲除这种“霸王条款”,显得必要且紧迫。
笔者认为,对策有三:其一,遭遇强制扫码,消费者要敢于说不,从态度上不惯着它。其二,消协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针对经营者发布提醒和警示,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权,从行动上不放纵它。其三,针对造成的危害和后果,相关部门要出重拳、动真格,依法惩处,从法律上不姑息它。只要打出“三不”组合拳,就有望捻线成绳、握指成拳,合力遏制和铲除强制扫码这一“霸王条款”,让消费者充分享有“扫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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