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及乘车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但仍有部分人对系安全带这件事持“无所谓”态度,我们一起通过安全带事故案例来认识系安全带的关键作用:
9月6日14时许,在驻马店市文化路与天中山路,李某驾驶红色小型轿车,与驾驶黑色小轿车的张某发生碰撞,因双方车辆驾驶人均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未造成人员受伤。安全带牢牢约束了驾乘人员的身体位移,有效避免了人员因惯性与车内方向盘、挡风玻璃等构件碰撞,更防止了人员被甩出车外的风险,将事故危害降到了最低。
驿城交警提醒大家:无论是乘坐后排还是前排,上车后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带,安全无小事,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刘勇伟 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