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 (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刘勇伟 通讯员 赵鹏飞)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然而,酒后驾驶行为犹如潜伏在道路上的“隐形杀手”,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为切实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驻马店驿城交警大队选取了一些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严守法律底线,自觉遵守交规,坚决拒绝酒驾,确保平安出行。

2025年10月6日晚,孙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驻马店驿城交警大队查获,血液酒精含量达26.1mg/100ml。依法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饮酒一分,风险十分;手握方向盘,责任重如山。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共建共享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