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仅退款”不是支持“零元购” 合理维权≠“薅羊毛”式消费

2025-10-21 09:12:40   来源:中原经济网

  中原经济网信阳讯 全媒体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袁媛

  在逐渐激烈的电商消费竞争中,“仅退款”规则作为平台为提升消费体验、优化售后服务的便民举措,旨在快速解决商品瑕疵、物流问题等消费纠纷,既贴心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又体现出平台的服务优势。岂料,一些“有心人”以“仅退款”之名行“零元购”之实,不仅导致商家遭受损失,更破坏了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案情简介

  近日,李某在杨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9.9元3株的绿植。收货签收后,李某认为绿植出现蔫萎,未与杨某沟通,便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平台审核通过后,李某收到退款,但未将商品退回,而是自行处理。杨某发现后多次要求李某退货,李某不予理睬,杨某遂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绿植货款并承担诉讼费。

  审理经过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李某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认识到自己对“仅退款”规则存在理解失误,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仅退款”不退货,其在未与商家沟通情况下申请“仅退款”且拒不退货的行为不当。同时,杨某也认可绿植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损伤,之所以起诉,主要原因是李某拒绝沟通导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按售价的七折支付货款。杨某随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承担。

  典型意义

  这起看似“小额”的纠纷,背后折射的问题引人深思。对于商家而言,即便是9.9元的商品,也包含了采购、包装、物流等成本,消费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直接造成商家成本损失;对平台而言,此类不加限制的“仅退款”,不仅挫伤商家入驻的积极性,也为不少想“零元购”的消费者提供了“薅羊毛”的机会。“仅退款”的核心是“解决问题”,而非“无偿占有”。消费者依法享有维权权利,但维权需守住诚信底线,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先积极与商家友好协商,获得退款后按约定退回商品。唯有如此,才能营造健康的电商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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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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