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周口讯 全媒体记者 王士伟 通讯员 张保全
“他们弄的烟交给我,我卖给商店,留点手续费……”到案后,李某起初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犯罪,然而经民警深入侦查,将证据罗列出来后,他最终低下了头,全部交代了犯罪事实。

10月20日下午,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金海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车内物品被盗,价值2000余元。民警立即赶到汉阳路某小区附近,经过侦查发现报警人的车门锁完好,怀疑是“拉车门”或技术开锁。
随后,民警调取了周边的视频资料进行查看分析,发现20日凌晨4时许,有3名小青年存在拉车门并进入车内的举动,认定他们为嫌疑人。经缜密侦查,锁定嫌疑人为黄某、杜某及李某。
10月21日,办案民警将3人全部抓获到案。据黄某、杜某交代,今年以来,两人10余次通过拉车门方式盗取车内财物。他们与李某是朋友,盗窃时骑着李某提供的电动车,若是在车内盗取了香烟,便由李某负责销售,所得钱款3人均分。
目前,3人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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