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信阳讯 全媒体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刘宇环
12月9日,潢川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幕温馨场景。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的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某村民组的群众代表,不再是对簿公堂的双方,而是共同将一面鲜红的锦旗交到了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的手中。锦旗上“定纷止争,四年干戈化玉帛;善做善成,一纸调解沐春风”的金色大字,不仅道出了当事人的由衷感激,更是对潢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倾心调解、司法为民工作成效的生动写照。

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段持续四年、矛盾尖锐的纠纷。原告陈某某于数年前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支付337万余元购买了8间商铺。然而,在交付装修时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阻力:部分商铺竟是该开发商早先与案涉地块原址村民组签订的安置协议中的房源。认为自己权益受损的村民组群众坚决阻止陈某某施工,甚至轮番值守,双方僵持不下,矛盾不断升级。四年间,报警十余次仍无法解决问题,身心俱疲的陈某某最终以排除妨害为由,将村民组诉至潢川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智勇经审理发现案情复杂、双方积怨甚深。一方面,购房人投入巨资却无法使用商铺,权益受损;另一方面,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收后,约定的安置房源被转卖,其诉求亦有其合理性。双方立场坚定,互不相让,案件陷入僵局。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命令!”在听取李智勇详细汇报后,李柏定明确指示,此案不能一判了之,必须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倾尽全力以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一场历时三个月的调解“攻坚战”就此展开。
调解初期,因信任缺失和利益分歧,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李柏定精准把脉,指示承办法官“打开思路,关键要让开发商直面问题”。法院依法追加涉案房地产公司为第三人,将其纳入调解框架,为根本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李柏定亲自协调,与包联社区的处级领导沟通,获得了当地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办事处指派专职党工委副书记与法院对接,形成解纷合力。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明星三次带队前往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协调,在府院联动的高效推动下,该公司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态度发生根本转变,承诺积极调配房源,补偿双方损失。
针对四年积怨带来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精准抓住矛盾核心,耐心疏导。一方面引导原告正视历史缘由,拿出诚意;另一方面深入村民组,倾听担忧,逐一破解心结。为确保调解成果落地,法院将解决方案细化为四个可量化、可执行的步骤:协调自然资源局出具规范界址图、督促开发商出具按期完工承诺书、为村民组因房源调换协调争取10万元补偿款,并将所有预留房源的位置、界址图等十一份材料作为协议附件,赋予法律效力。这一系列务实举措,如同给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彻底消除了双方的后顾之忧。
2025年11月19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签署调解协议,长达四年的干戈化为玉帛。12月9日,协议各项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原、被告双方携手赠旗的感人一幕。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潢川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生动实践。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潢川县人民法院主动担当,创新方法,汇聚多方力量,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善做善成”的智慧,最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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