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 (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刘勇伟 通讯员 赵鹏飞)常言道“吃一堑 长一智”,多数“酒司机”一次酒驾被查后都会幡然醒悟,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最终追悔莫及。
近日,驻马店驿城交警大队在练江路与风光路路口向南50米处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小车缓缓驶来,在接近检查点时,车辆明显变得迟缓,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许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信息做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许某某在2023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许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更严重,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饮酒、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驿城交警提醒:滴酒不沾,人车平安,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更不要一再触碰法律的底线。(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