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南阳讯 全媒体记者 李云娜 通讯员 史林亚
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调解方式,仅用6天时间便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18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高效司法实践展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方面的积极作为。
该案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因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商品混凝土货款18万余元提起诉讼,而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注销,被告荆某某作为原公司股东被诉至法院。案件于2025年12月4日立案后,邓州市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由审判员曾庆品依法公开审理。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法院积极组织调解,引导双方寻求务实解决方案。经调解,双方于12月10日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以折抵车位使用权和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分期清偿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函费用共计2286元。整个过程从立案到调解书出具仅用时6天,实现了“快立、快审、快调”。
本案是邓州市人民法院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强化诉调对接、简化办案流程,法院不仅有效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也促进了商事纠纷的柔性化解,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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