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法院:凛冬再亮剑 执行“不降温”

2026-01-05 15:46:33   来源:中原经济网

  中原经济网南阳讯 记者 赵显志 通讯员 王同玲

  2025年12月31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再挥执行利剑,深入开展“冬日暖阳”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案件,以强有力的措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现场一

  原告李某山与被告李某建系同村村民,原告承包的土地位于被告住宅门前。因被告擅自填平宅前自然形成的排水沟并设置围挡,导致土地界址不清,引发纠纷,矛盾日益加深。2025年9月,原告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唐河县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判决被告限期恢复排水沟原状、拆除围挡,并禁止其再行修建。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此次集中行动中,面对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最终配合执行。执行干警协助其拆除了违规围挡,恢复了排水沟原貌,既解决了排水问题,也有效化解了沉积已久的邻里恩怨。

  执行现场二

  潘某阳工亡后,其亲属潘某某、孙某某依法享有抚恤金待遇。2020年,因抚恤金发放存在差额,二人申请劳动仲裁获胜,裁决确定相关单位需支付差额13万余元。然而,裁决生效后款项迟迟未能到位。2025年,生活困难的二人向唐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申请人潘某某身患帕金森综合征及严重肾病,孙某某腿部骨折,二人行动极为不便。执行法官主动上门走访,核实情况、安抚情绪,同时多次联系涉案单位,阐明法理与利害关系,持续加压督促。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将拖欠多年的抚恤金差额全部支付到位。

  执行现场三

  因邻居安装的360度旋转摄像头涉嫌侵犯家庭隐私,原告提起诉讼。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需拆除或更换现有摄像头,确保不影响原告合法权益。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整改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现场监督协助拆除了原有摄像头,并以此为契机进行普法教育,向当事人及周围群众阐明:公民的出入行踪、私密空间等均受法律保护。安装监控设备应以保障自身安全为限,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避免侵害他人隐私。

  此次“冬日暖阳”集中执行行动,唐河县人民法院共出动干警40名、警车6辆,依法扣押车辆1台,拘传被执行人4名。最终执结案件8件,促成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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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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