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回避争执到坦诚沟通 宛城区人民法院这样化解纠纷

2026-03-12 11:55:01   来源:中原经济网

  中原经济网南阳讯 全媒体记者 李云娜 通讯员 高雁鸿

  “调解是个良心活,更是个技术活,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板,唯有因案施策、对症下药,找到每个案件的突破口,才能促成案件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日,一起僵持已久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刘亚南的主持下圆满调解,原本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被告赵某因工程施工需求,长期在原告李某处采购建筑材料。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就拖欠的建材款项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但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未按时还款。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亚南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络。可调解工作刚一开始,就遇到了“硬骨头”。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彼此缺乏信任,在前期沟通、调解阶段均不愿配合法院工作,面对法官的询问始终避重就轻,对已还款问题均未如实陈述,存在较大差异:原告主张欠条出具后被告仅偿还了少部分款项;被告则表示自己已用现金偿还了大半款项,只是当时双方关系较好,未留存书面还款记录。

  面对这一情况,刘亚南认为,虽然按照证据规则,被告无法提供还款证据,法院可以直接依据现有的证据作出判决,但一判了之能解决法律层面的纠纷,却无法做到服判息诉,反而可能加剧对立情绪,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考虑到该案欠条出具于2019年,时间跨度较长,确实存在记账不规范的客观情况,刘亚南坚持以“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思路,耐心引导双方如实陈述,全力推动达成和解。

  “如果你们双方继续拒不配合、隐瞒事实,不仅会拖延案件处理进度,增加自身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更可能因虚假陈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反而会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偿失。”开庭前,刘亚南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开门见山指出问题。同时,结合案件特点,采用“分层沟通、释法明理、利害释明”的递进式调解技巧,逐步打破双方的心理壁垒。

  为避开双方直接对立的情绪冲突,刘亚南以“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沟通:对被告,结合证据规则,清晰告知其“举证不能需承担不利后果”,并严肃强调故意虚假陈述不仅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还可能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对原告,在明确虚假陈述法律后果的基础上,以诚信原则为切入点引导其如实陈述,提醒其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和利害释明,双方当事人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心理防线被逐步突破,从最初的不愿调解转变为主动要求法官主持调解,愿意坦诚解决问题。刘亚南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梳理多年来的还款情况,核对已还款金额,结合陈述细节精准追问,逐步缩小分歧。

  调解现场,没有了之前的争吵和猜忌,多了几分理性和冷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共同确认了实际还款数额,并就剩余未还欠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工作理念,鼓励法官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技巧,精准发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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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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