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 (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刘勇伟 通讯员 赵鹏飞)为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曝光预警作用,连日来,驻马店驿城交警大队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预警”行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3月3日20时许,赵某某驾车行驶在驿城大道,经过呼气式酒检结果为6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驻马店驿城交警大队当场查获;当日21时许,李某某驾车行驶在驿城大道,经过呼气式酒检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驻马店驿城交警大队当场查获。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驿城交警大队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不容违反的铁律,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红线的公然挑衅,驿城交警大队对酒驾醉驾始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平安。(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