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王艳敏)为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增强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3月30日,西平县第二初级中学特别邀请县司法局柏城司法所普法团队,为全校师生举办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详实的法治教育课堂。此次活动覆盖学校多年级学生,现场氛围庄重而热烈,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堂兼具法律专业性与现实指导性的“法治必修课”。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更是全社会共同的使命。让学生在成长初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懂得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才能为他们的人生道路保驾护航。这次柏城司法所专业团队进校园,正是希望通过权威的法律解读与鲜活的案例分析,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

在法治课堂上,白金起警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核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同学们展开系统讲解。他首先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犯罪预防领域的延伸与补充,核心在于“提前介入、及早预防”,通过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及时干预,避免小错铸成大错。针对现场学生多集中在13至15周岁这一“犯罪高发期”的特点,白所长深入剖析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三大特征,用北京市司法局2016年至2026年未成年人犯罪矫正数据,以及邯郸校园欺凌致死案等真实案例,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14周岁不是‘免责金牌’,16周岁更要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讲解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时,白金起重点强调,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需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8类严重犯罪需承担责任。他特别结合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说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若一年内两次违反治安管理或有扰乱公共秩序等严重行为,可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打破“未成年人违法不用罚”的错误认知。

课堂中,白金起还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四维角度,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举措。他建议同学们远离吸烟、饮酒、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遇到校园欺凌或不法侵害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呼吁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关注孩子心理状态与交友情况,尤其重视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孩子的情感需求;学校需建立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联合卫健体委、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如“金灯闪烁”“校园护学行动”等,为学生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社会层面则应发挥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机构作用,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未成年人培训内容,形成“家校社协同”的法治教育闭环。
“一旦留下犯罪记录,不仅考公、参军受限,就连找工作都会被‘拒之门外’。”为让同学们深刻认识违法犯罪的长远影响,白金起还算了一笔“人生账”:犯罪不仅会面临牢狱之灾,失去几年的劳动收入,更会影响本人及三代亲属的政审,彻底改变人生轨迹。他语重心长地送给同学们15字箴言——“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鼓励大家树立远大理想,在无人监督时坚守底线,遇到问题不冲动、不隐忍,用合法方式解决矛盾。
此次法治课堂得到了西平二中全体师生的高度认可,掌声热烈,此起彼伏。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课堂学习,不仅掌握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更明白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今后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行为。
西平二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八五”普法进校园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体系,联合柏城司法所等专业机构,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让法治信仰根植于每一位学生心中,助力他们成长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合格公民,为构建“零犯罪”法治校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青春根基。(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