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守3小时、化解10年恩怨、到位40.7万元……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现场直击

2026-03-31 14:44:27   来源:中原经济网

  中原经济网信阳讯 全媒体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彭雨 左强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融入执行全过程,3月26日,罗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2026年第5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执行彰显司法权威,用暖心兑付传递司法温度。

  行动中,该院将规范执行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提前梳理未结案件,对被执行人相关线索进行全面摸排,明确执行目标、细化执行步骤;严格规范执行程序,依法出具执行文书、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持“刚柔并济”,既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8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张贴督促公告6份,执行到位金额40.7万元,扣押车辆1辆,有效震慑了失信行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规范执行贯穿工作全过程,以实干显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小时蹲守 一日解“薪”愁

  申请执行人魏某与被执行人顾某装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顾某拖欠魏某劳务费4.25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顾某迟迟未履行,魏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被纳入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清单,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准确信息,确定了被执行人顾某居住的大致方位。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制定了蹲守方案。一大早,执行干警便赶赴顾某居住片区,在主要路口隐蔽蹲守。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坚守,执行干警终于发现骑着电动车出门的顾某,立即上前表明身份,依法将其拘传回法院。

  在调解室内,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但顾某态度消极,履行诚意不足。眼见顾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当即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见执行干警动真格,顾某终于慌了神,急忙联系家人筹款。经筹措,顾某当场支付1万元劳务费,并与魏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案款于5月底前还清。该案在集中执行行动中顺利推进,既彰显了执行权威,也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善意执行 十年恩怨终化解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姜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姜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决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8万元。2017年,该案首次申请强制执行,因姜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在服刑,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0月底,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再次排查姜某财产状况,依旧一无所获,且姜某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执行干警转变思路,从了解姜某家庭情况入手,了解到姜某刚刚结婚,孩子刚出生。为避免给这个新生家庭带来更大冲击,执行干警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主动联系姜某妻子,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联系姜某主动履行。

  执行干警持续释法明理,最终姜某的妻子被执行干警的执着与善意打动,表示愿意尽力筹款,但因家庭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足额支付。执行干警随即与申请人沟通,说明姜某家庭实际困境。申请执行人最终做出让步,双方协商一致:姜某配偶代为一次性支付10万元,该案全部履行完毕。这起跨越近10年的纠纷,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善意执行举措下圆满化解。

  审执联动 巧解工程纠纷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工程款及返工维修费用分歧较大,案件历经反诉、上诉,最终确定陈某需支付张某剩余工程款2.2万元,张某需承担70%的返工维修费用1.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积怨较深、拒绝沟通,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第一时间联动该案审理法庭,组建“执行+审理”联合调解团队。审理法官结合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举证质证、现场勘查等细节,向双方详细解读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认定依据、返工费用的核算标准,逐一回应双方疑问,彻底消除双方对裁判结果的误解;执行干警则结合执行规范要求,明确僵持不下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协同攻坚、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将张某应承担的1.2万元返工维修费用与陈某拖欠的工程款相互折抵,陈某当场支付张某剩余工程款0.9万余元。该案仅用时3天便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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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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