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陷入僵局 法庭联动破题——罗山县人民法院“审执联动”巧解工程款纠纷

2026-04-08 09:46:10   来源:中原经济网

  中原经济网信阳讯 全媒体记者 吴彦飞 通讯员 胡兴峰 左强

  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灵山人民法庭高效协同配合,灵活采取“审执联动”工作模式,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执行立案到达成和解、履行完毕,仅用时三天,既高效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工程纠纷难化解

  2017年年底,陈某承包某单位办公楼工程,将其中的外墙粉刷工程交由张某施工。工程完工结算后,陈某尚欠张某部分工程款。后张某诉至灵山人民法庭,要求陈某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四万余元。诉讼中,陈某提出反诉,主张因张某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要求其承担后续维修费用一万八千元。双方矛盾不断加深。最终经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应支付张某剩余工程款两万余元,张某亦应承担相应维修费用一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主动履行,该案经张某申请进入执行程序。

  审执联动聚合力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胡兴峰在分析案情后认为,联合该案审理单位灵山人民法庭协同办案,有利于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熟悉案情、贴近当事人的优势。随即与灵山人民法庭庭长赵保玉沟通对接。

  考虑到灵山镇距罗山县城较远,为减轻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负担,执行干警决定将双方传唤至灵山人民法庭开展协商,既便利当事人,也有助于执行干警全面掌握纠纷由来,精准把控执行节奏。

  执行当日,因被执行人担心被采取强制措施,未主动到庭。执行干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在灵山人民法庭协助下,在一处河道施工现场找到被执行人。随后,法院干警将双方带至灵山人民法庭。

  双方见面后,围绕工程款及维修费用等问题分歧依旧较大。执行干警通过向双方释明后续执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逐项讲解判决内容及执行措施,引导双方理性面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自愿放弃部分迟延履行利息,陈某在扣除维修费后一次性支付张某一万元。至此,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仅三天便顺利执结,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此次案件的执结,是罗山县人民法院对法庭协助执行机制的一次成功探索。近年来,该院持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强化执行局与审判部门、基层人民法庭的协作配合,借助基层人民法庭“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地缘优势,推动查人找物更加精准、纠纷化解更加高效。同时,通过将执行力量下沉、服务前移,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在“立审执”各环节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巩固深化审执联动机制,不断优化执行工作模式,努力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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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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