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在身边|光山县人民法院:法官温情调解 缝合破碎亲情

2026-04-13 10:42:36   来源:中原经济网

  中原经济网信阳讯

  “张法官,谢谢你,让我们的家又回来了……”临别法庭时,两位老人紧握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这感人一幕,源于一起“相互推诿”的赡养纠纷。在法官的耐心引导和倾情调解下,这起关乎亲情与责任的风波,最终迎来了圆满结局。

  “相互推诿”的冷漠,引发老人诉讼

  这天,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走进光山县人民法院泼陂河人民法庭,称要告自己的两个儿子。

  老人姓陈(化名),和老伴王某(化名)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拉扯大,如今却落得个“无人问津”的境地。两人年事已高,身体每况愈下,又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日常饮食、医疗开支都难以保障。

  在本该安享晚年的年纪,两个儿子却因“谁多管、谁少管”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起初是你推我、我推你,后来干脆谁也不管。村干部出面调解过,亲友也轮番劝说,可两兄弟各执一词,积怨已深,但凡提到父母养老的事,便找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老人只能将希望寄托于法院。

  一纸判决虽易,难缝亲情裂痕

  案件分到泼陂河人民法庭张法官手中。翻阅卷宗时,她的眉头越皱越紧。从法律上看,这起赡养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写一份判决书并不难。但张法官心里清楚:一纸判决能明确谁出多少钱、谁管多少天,却治不了两兄弟心里的“病”,更缝合不了这个家已经断裂的亲情。

  “要是判完了,兄弟俩给了钱,却再不上门看一眼老人,那老人的晚年真的能‘老有所依’吗?”张法官反复思考。

  此前老人已经来法庭起诉过一次,在两个儿子保证会尽赡养义务后,申请了撤诉。为了切实解决矛盾纠纷,张法官下定决心: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司法审判相融合,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兼顾国法和天理人情。这次不仅要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更要解开兄弟俩的心结,让这个家重新“暖”起来。

  法理情交融之下,助力“老有所依”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张法官主动前往兄弟俩家中,探寻产生矛盾的根源。

  老二说:“他常年在外,家里的事管过多少?还不都是我在操心。”

  老大说:“我是在外打工这么多年,但该出的钱哪次少过?本来都协商好了,老二又不履行,凭啥都要我管?”

  张法官没有急于打断,耐心地听完两兄弟的诉说。等两人宣泄得差不多了,她才缓缓开口,首先亮明法律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不是可以讲条件的,是法定义务。”

  另一边,张法官又说道:“父母把你俩拉扯大,很不容易,你俩也是有子女的人了,将心比心,如果将来你们的子女也这样互相推诿,你们心里是什么滋味?”

  经过一番交谈,气氛渐渐发生了变化。老大先开了口:“法官,我确实有不对的地方,这几年回家少了,对爸妈的事也没咋上心。”老二也低头说:“我也不是不想养爸妈,就是觉得心中不平衡……”

  张法官见时机成熟,趁热打铁,当即组织一家人进行协商,就赡养细节一一进行约定。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老人的赡养问题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这起赡养纠纷,只是基层人民法庭办理的无数“小案”中的一个。但正如张法官说的那段话:“再小的案子,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赡养纠纷尤其如此,它关乎的不仅是钱和物,更是一个老人晚年的尊严,是一个家庭最后的温情。我们多做一点、多想一层,也许就能让一个濒临破碎的家重新团圆。”

  法治的力量,在于明辨是非、定分止争,筑牢公平正义的坚实防线;也在于传递温度、守护民生,点亮万家灯火里的温情。光山县人民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案件为切口,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温暖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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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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