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开封讯
“大爷,非法买卖3张以上电话卡、银行卡,会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影响手机使用和银行转账,可得记牢了!”4月21日,开封市兰考县街头普法宣传点前,工作人员结合案例向群众解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把法律条款送到群众身边。这是开封市各县区开展《惩戒办法》普法宣传的生动缩影。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非法买卖“两卡”等涉诈黑灰产是主要诱因。《惩戒办法》遵循“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动态管理”原则,明确两类惩戒对象:因涉电诈及关联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将受最严格惩戒;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存在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等情形的单位及个人,未达数量标准但造成较大影响的,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也可纳入。
办法整合金融、电信网络、信用三维惩戒措施:金融惩戒限制“两卡”非柜面功能、暂停新开户;电信网络惩戒限制通信及互联网账号功能,同时保障基本通信需求;信用惩戒将对象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惩戒办法》实行分级惩戒,刑事处罚对象惩戒期3年,公安认定对象惩戒期2年,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到期自动解除。同时规范审核、告知、执行流程,设立申诉机制,切实保障被惩戒对象合法权益。
“《惩戒办法》是打击涉诈黑灰产的‘利剑’,也是守护群众财产的‘坚盾’。”兰考县反诈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宣讲,让群众知晓违法后果,全力筑牢全民反诈防线。(王天琦 赵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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