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驻马店市交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现曝光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6月19日22时许,赵某某在学院路,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支队勤务一大队当场查获。经过呼气式酒检结果为61mg/100ml;6月20日20时许,李某某在雪松大道,驾驶豫Q***9机动车被该大队当场查获。经过呼气式酒检结果为51mg/100ml。根据相关道路交通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驻马店市交警勤务一大队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不容违反的铁律,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红线的公然挑衅,勤务一大队对酒驾醉驾始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守护居民群众出行平安。(刘勇伟 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