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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不用开庭就把问题解决了!”7月10日下午,随着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协议,这起拖欠货款的合同纠纷在弦山司法所画上了句号。
2025年4月,张某在光山县某公司购买混凝土,双方建立业务往来。但随后张某一直拖欠64155元货款未付,经多次催要无果,某公司向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法院委派后,弦山司法所迅速启动庭前调解。调解员陈功第一时间联系到张某,告知诉讼情况。“公司起诉你欠货款64155元,你怎么打算?”电话那头,张某坦言:“目前手头确实紧,但我愿意还款,希望能给我一点时间。”
调解员随后与某公司法人进行沟通,转达了张某的还款意愿。经过耐心解释、疏导,公司法人表示理解张某的实际困难,同意分期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张某于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64155元,某公司放弃利息诉求。双方当场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一纸调解书,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债权,也给了欠款方化解债务、避免诉讼困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陶俊 苏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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