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守道路交通安全底线,驻马店市交警支队勤务一大队严查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醉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以此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7月10日23时45分,黄某某驾驶豫A6***5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交通路与学院路时,被勤务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对黄某信息进一步调查发现,其曾于2024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查获并处罚,此次被查获属于“二次酒驾”。经抽血鉴定,黄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61.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二次酒驾处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且2年不得考取驾驶证。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一分醉 ,驾车千分险。勤务一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刘勇伟 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