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
为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适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全新工作要求,8月14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前夕,新野县人民法院走进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座谈会。
会上,法院行政庭庭长吴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展专题宣讲。宣讲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整体制度框架,聚焦法典核心内容,讲解了法典实施的亮点、价值与影响。同时立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规范,详细解读了法典在规范文明执法方面的适用要点,为参会人员学习、落实、运用法典提供了精准参考。
座谈交流环节,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野分局执法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工作,结合日常执法实际,分享工作经验,并就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签字难、文书送达难等实操问题现场提问,法院干警逐一作出专业解答和详细说明。
会议尾声,法院干警向参会人员发放了《人民法院报》刊发的《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环境资源审判需关注的五个维度》专题文章,组织全员集中学习研读,进一步深化双方工作人员对法典核心内容的理解与认知。

“这次座谈十分及时,在8月15日法典正式施行前为我们补齐了业务短板,让我们执法人员清晰掌握了法典施行后证据标准、程序规范等方面的全新要求。”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座谈实用性强、收获颇丰,现场交流氛围浓厚。

下一步,新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运用工作,精准把握法典立法规范、核心内容和实操要求。持续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协作,将规范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实效,以司法力量助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李云娜 田杰 刘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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