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
位于中原腹地、嵩山东麓的新密市,山在城中、城在林中,被誉为“中国羲皇文化之乡”“岐黄文化发祥圣地”。
在这里,绿水青山不再是闲置的自然风光,而是能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核心资产,洁净的空气、清澈的河湖、葱郁的山林,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收益.....
近年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推行以精准化办案促进全链条打击、以恢复性司法修复生态肌理、以融合履职凝聚保护合力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让新密市千年的历史遗迹与青山绿水交相辉映,完美融合。
以办案实效守护生态环境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2022年10月,王某某等人在新密市多个乡镇村庄非法倾倒废铝灰,导致土壤被污染。在办理该案时,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与新密市公安局协作配合,实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倒追黑灰产链条上的运输者、转让者等人员,追诉14人。2023年1月至2026年5月,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破坏环境资源的公益损害责任。经审理,法院依法对王某某等人判处刑罚。新密检察官还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多人退赃、缴纳环境修复费用共计263万余元,以办案实效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让破坏者变修复人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注重打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并重,以恢复性司法推动源头治理。
2025年8月,在办理李某某等5人滥伐林木案时,该院探索“不起诉+修复”的社会治理新路径,在对李某某等5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后林业部门责令李某某等5人补种泡桐共计1520株,并将修复区域打造为“伏羲山公益林”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实现警示教育与生态保护并重。
2026年3月,在办理高岭山矿山修复案时,该院根据“谁开采,谁治理,谁修复”原则,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矿山开采企业对矿坑覆土5万立方米、恢复植被4万平方米,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变为修复人。2021年以来,该院通过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累计追缴环境修复费用等900余万元,恢复农用地220余亩。
以多维履职促系统根治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深化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司法机关协作,优化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管,强化与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破解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难题;对内打破“四大检察”职能壁垒,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办案工作机制,推动“一案多查”,构建打击犯罪、监督违法、修复生态、推动治理的生态保护闭环,全力服务保障生态新密建设。
该院还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高等院校、研究学会加强交流与合作,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办案质效;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争取支持。
生态兴则文明兴。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强化跨区域协同、破解生态治理难题,依托科技提升监督保护精准度,为守护辖区绿水青山注入检察力量,让人与自然在“相看两不厌”的和谐氛围中相生相伴。(张胜利 岳丹丹)
中原经济网新闻热线:13043018607,投稿邮箱:2817354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