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李媛媛)经确认属见义勇为的,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对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其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优待……
8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共19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如何认定见义勇为?
救人、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等行为
《办法》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制止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制止正在实施的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国家机关追捕抓获犯罪嫌疑人、罪犯,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在救人、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如何申报?
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提出
《办法》中指出,举荐、申报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的,一般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举荐、申报或者自行调查核实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六十日;需要以有关部门的处理、鉴定结论作为确认依据的,所需时间不计入确认期限。
事实不清、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举荐、申报,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自收到举荐、申报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告知举荐人、申报人需要补齐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何奖励?
确认属见义勇为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
根据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给予十万元以上奖励。
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五万元以上奖励。
经确认属见义勇为的,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可相应提高奖励标准。
如何保障?
子女参加中考、高考,依规给予优待
根据《办法》,对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优待;应征入伍、报考公务员、参加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公办幼儿园应当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应当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对因见义勇为致残或者因监护人见义勇为伤亡的在校生,学校应当优先落实教育资助政策。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或者农村宅基地划分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残联要积极主动帮助符合条件且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见义勇为残疾人员办理残疾人证;各级残联要帮助见义勇为残疾人及其直系亲属解决在就业、就学、住房等各种生产生活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