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李媛媛)11月1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12月1日施行。
《实施办法》共7章35条,包括总则、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相比原办法,新《实施办法》更加突出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时代特征,突出了我省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内容。
《实施办法》中针对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物业如何管理消防通道给予了指导,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如果单位消防工作不到位,信用信息将受影响。
另外,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近几年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居民小区、村民自建房、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这些区域消防安全基础差,监管力量薄弱。针对这一情况,《实施办法》规定乡镇要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工作制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固化我省消防工作经验,规定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居)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实施办法》对于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全社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严格执行《实施办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平安河南共同努力。”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说。
据介绍,《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于9月23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在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3年12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同时废止。
关键字: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