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两项《条例》)执法检查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项《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会上获悉,《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分别于2015年12月1日、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目前洛阳现有登记建档古树群238个、古树名木共计88965株,其中,群生79099株、散生9866株。在散生古树中,树龄在500年以上一级古树1121株,树龄在300年以上不满500年二级古树1894株,树龄在100年不满300年三级古树6781株,名木70株。古树名木数量全省排名第一、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
今年以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工作,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其中两项《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的重点,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打造的人大监督工作标杆和样板。
洛阳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汇总梳理相关问题,以跟踪问效作为整改的立足点,推进两项《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以“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聚焦两项《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逐条对照两项《条例》相关要求,实行监督事项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通过建立责任清单、内容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跟踪清单,推动监督具体化、精细化,着力打造人大监督工作样板,着力走好古树名木保护、洛阳牡丹及其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记者 韩荣君 通讯员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