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耕地保护 “十不准”“十个严禁”

2024-08-08 09:45:28   来源:河南经济报

  近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不准”)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十个严禁”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个严禁”),标志着河南省在规范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面迈出了更为坚实的一步。

  “十不准”对全省各级耕地保护监督机构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加强耕地保护队伍纪律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行使监督审批权力,树立“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公正文明”的耕地保护监督干部队伍良好形象。过去那种个别工作人员为单纯追求所在地方短期经济利益,违规调整耕地用途用于建设工业园区的情况,将随着“不准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完整性和集中连片性”等措施出台,从制度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十个严禁”对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零容忍”,确保全省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在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严禁在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等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虚增工程量,不得放松质量监管和验收标准等。在指标交易管理方面,要求跨省辖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必须通过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严禁出现私下协商交易指标、交易资金脱离预算管理“体外运行”“胡支乱花”等违规行为等。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严禁公职人员依托权力违规干预补充耕地项目工程招投标、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河南省首次提出耕地开垦费必须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减免或缓征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要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支出一律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全部用于耕地保护等方面。在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以往可能存在资金被挪用或滥用的情况,现在明确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指标调剂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耕地保护的刀刃上。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锋表示,今后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强对“十不准”和“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王星 张艳琳)

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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