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划定临时停靠区域,设置学生出入隔离安全通道,安排专人维护秩序,确保接送学生有序、安全。在客运站点、公共交通枢纽、商业聚集区、公共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城市道路范围内,可以设置临停快走区域,满足群众短时停车需求。
针对洛阳市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节等大型活动较多的情况,《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在活动场地周边划定临时停车区域”,要求活动承办者“应当协调周边的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配合相关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更好地为参与活动的群众提供便利。
《条例》要求,“公共停车场应当接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实时在线传输停车信息”,实现全市公共停车场信息统一管理、信息共享、实时更新、科学调度,从而为外地游客提供更好的停车引导、无感支付等服务。
《条例》施行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纠正车辆违法停放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柔性执法,科学、严格管理。将采取清障、拖移的方式及时清理违法占道车辆、影响交通及市容的长期违停车辆。
《条例》的施行为加强洛阳停车管理、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 (记者 韩荣君 通讯员 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