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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抓好“河长制”做活“水文章”
时间: 2024年01月02日15:22         

  河南经济报记者 郑浩 通讯员 董旺隆

  潺潺水流穿城而过,青青草木映入碧涟。在漯河市召陵区多个河道生态景观节点,清澈的流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沿岸树木错落有致,芳草花香沁人心脾,耳畔不时传来清脆的鸟鸣声,在河中嬉戏的野鸭尽收眼底。如今召陵区境内河流面貌焕然一新,和谐美好的画面处处铺展。

  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召陵区不断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组织各级河长常态化巡河,努力实现辖区内“水清、河畅、岸绿、景美”,让秀水长清成为乡村振兴新征程中的动人底色。

  健全保障机制,凝聚河湖保护合力

  召陵区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流15条,河道全长158公里。全区设立区级河长9名,镇级河长45名,村级河长88名,构建了三级河长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探索建立“3+7+10”方案制度体系,适时调整河长制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示范引领,打造幸福河湖样板

  水域岸线管理扎实推进。区域内沙河堤防为河南省一级达标单位,以沙河、汾河、汾支、枯河河道管理范围的测绘划界成果为约束来进行建筑规划,河道违章建筑全面拆除,沙河堤顶道路全部硬化,非法采砂案件未有发生,河道水域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防治逐步提升。国定考核的3条河流(黑河、沙河、汾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高于省定目标,辖区内无劣V类水质断面;水环境治理更加有效。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全封闭隔离,水质监测全覆盖,同时实施召陵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大力推行农村饮水“四化”;采取了污水处理提标、截污纳管、雨污分流、黑臭水体治理、汾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等措施,出境断面水质平均值全部达标;水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汾河、黑河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汾河城区段扩造为城中河、风景河、补源河,沙河幸福河湖建设成功入选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优秀案例;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顺利进行;执法监管更加有力。建立了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不断完善“河长+检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为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提供司法保障;大力实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2023年,沙河成功创建为省级幸福河湖,打造逐梦清流,风光秀丽,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召陵。努力建设更多“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幸福河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聚焦问题整治,扛牢河湖安澜使命严格按照《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周密安排部署。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定期开展巡河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示范带动各级河长积极巡河,全区河长巡河率保持在100%;统筹推进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今年以来,98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积极开展联防联控。联合沙河、黑河、汾河、枯河等河流下游周口市商水县,建立联合会商机制,统筹管理目标,协同落实措施,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紧盯汛期等关键节点,对城区积水点、河道险工险段等逐一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辖区内河道发生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调度指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置,不造成严重损失。

  近年来,召陵区多措并举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切实管好河、治好河,筑起了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水环境逐年向好、向优转变,带来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服务经济发展,“一河好水、一尾好鱼、一幅美景、一片祥和”的清流蓝图正变为现实。


编辑:李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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