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李媛媛 报道
补齐设施短板、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改造旧商业街区……9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发布《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城市更新政策机制、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到2035年,具有河南特色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发展突出短板基本补齐,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实施城市更新期间,《意见》将以推进城镇老旧居住区提升改造、稳慎推进城中村改造、增强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改造、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这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推进城镇老旧居住区提升改造方面,将加强城镇危旧房屋建筑结构性能检测,摸清底数、建档立卡、销号管理。加快推进无抗震设防、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加固工作。加强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切实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探索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等制度,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坚持区域联动,系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水、电、通信、气、热、环卫及道路、停车、充电等设施短板,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且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探索街区化物业管理模式,解决老旧小区零散片区无物业管理的难题。
在稳慎推进城中村改造方面,提出郑州市、洛阳市、航空港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要求,其他城市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城区中心型、城郊型等不同类型城中村特点,结合建筑质量状况、人居环境情况、群众意愿、历史文化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整治提升、拆除新建、拆整结合等改造方式。整治提升应加强城市和项目设计,展现传统文化风貌,重点实施安全隐患整治、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等基础类项目,以及公共空间营造、架空线治理、停车场地优化、充电设施建设、专业物业服务引入等提升类项目。拆除重建应尊重居民安置意愿,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鼓励将村民富余的安置房或改造提升后的城中村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体等提供居住空间。
在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治理水平方面,将完善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日常调度、专题研究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城市治理标准,融合推进城市更新和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实施管线下地、广告下墙、停车进库进位、拆除违建和围墙的“两下两进两拆”行动,提升城市品质。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为支撑,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平台,联通整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汇聚共享数据资源,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建设,2025年年底前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编辑:吴若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