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杨佳月 报道
你是否有过被迫触发App开屏广告的经历?
今年“双十一”期间,不少网友反映,还没来得及享受购物的快乐,一大波广告就已来袭。打开一款手机App,在走路、乘车、身体正常摆动的情况下,就会误触“摇一摇”开屏广告,立刻跳转到第三方购物软件;点击购物广告的关闭按钮,却跳转到其他App页面;关闭开屏广告却要强制等待5秒……种种情况让人不堪其扰。
那么,这些广告都违反哪些法律法规?该如何整治解决?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感觉‘双十一’各种软件的开屏广告都活跃起来了,时不时就会触发‘互动’机制。”11月12日,郑州市民杨蕊宇告诉记者,“现在几乎90%以上的软件都有开屏广告,前几天我正走着打开美图秀秀,但直接就跳转到购物软件。还有一些小游戏,点关闭直接跳转页面,跳转的页面关还关不掉,要一键退出清理后台才行,真的很烦人。”
还有多位采访对象告诉记者,躲过了开屏广告,关掉了弹窗广告,还会在刷页面时陷入隐藏广告的“魔爪”,感觉现在广告无处不在,非常影响使用体验。
随后,记者打开多个App调查发现,小游戏类弹出的广告居多,类似“摇一摇”开屏广告的出现较为随机,并非每次打开都会碰到,但“摇一摇”灵敏度较高,走动过程中确实会出现跳转页面的情况。大众较为熟知的App监管相对严格,有“跳过”选项,但误触也会立马跳转页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浏览器页面也掺入了不少广告,有些广告明显打擦边球,存在涉黄嫌疑,图片内容让人难以直视。
那么,这种影响用户体验的广告能否关闭?记者调查发现,部分软件在设置中有“关闭广告”的选项,但其中不少软件在设置“关闭广告”后,退出软件再进,开屏广告依然存在,甚至有软件“移除广告”需要开通会员。
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北京天平(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宇表示,如今,不少广告商把“摇一摇”的敏感度设置得特别高,轻微晃动手机就会跳转到另外一个网站,存在一定的误导性。这种误导性的跳转,一定程度上浪费了用户的时间,也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同时,一些App在没有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取得相应的权限,某种程度上也侵害了客户的隐私权。
“法律在广告频率方面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但在内容方面有严格限制。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淫秽、色情的内容是广告法明确禁止的。如果发布的广告中有明显淫秽、色情的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任宇说。
据了解,关于互联网广告乱象,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强治理。自去年9月30日,我国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规范了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少网友都表示,许多App和网站确实“干净”了不少。
但如今广告业务已成为不少互联网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而开屏广告恰是众多广告形式中已被市场验证的颇具商业价值的形式。据《2022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2年中国市场互联网广告总体收入增长37.74%。所以,一些平台和广告主才会以强制观看、容易打开、藏得更深的方式推送广告。
开屏广告一头关乎用户口碑,一头牵涉企业效益。今后,该如何治理和改善当前广告跳转的情况?
任宇建议,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能力;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广告的识别权、甄别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可以考虑设置“举报键”,约束不合理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生态环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要求规范发布广告。同时,广告公司要考虑好如何将效益与口碑二者兼顾,在依法保障用户一键关闭权的基础上,从有趣内容、丰富玩法上创新推出有互动性、可玩性的开屏广告,用创意吸引用户,将有助于消解用户反感情绪,取得更好推广效果。
编辑:吴若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