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她右转的时候不看路,要不然我咋会撞上她?”
“那要不是她骑那么快,我咋会受伤?”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官聚焦双方问题焦点,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6万元赔偿款当场履行。
2024年8月,陈某在村庄驾驶两轮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导致陈某摔倒,造成身体多处损伤。因事发路段无监控,无法判定事故成因,交警部门未对本次事故进行责任划分。陈某在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陈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并与原、被告及时沟通,聚焦二人矛盾焦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其部分诉求不合理之处,并结合相关司法实践进行讲解,促使其诉求合法合理。通过几轮协商,耐心释法,最终两人各退一步,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在赔偿标准、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上达成共识,被告张某将6万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原告陈某,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法院通过先行调解的柔性手段,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社会关系,有效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急难愁盼”。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冯占华 朱可萱)